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
发布者:山东恒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6-08-14 15:25:33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编纂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。立法工作中,立法机关系统梳理我国现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制度,对三十余部生态环境单行法律、上百件行政法规、千余件地方性法规开展整合、修改、纂修,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,多轮打磨草案文本。
2025年4月,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;后续经过常委会分拆审议、汇总修改,完成二次、三次审议,决定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。
2026年3月12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;国家主席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,自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,原环境保护法等10部相关法律同步废止。
该法典是我国继《民法典》之后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也是全球首部以“生态环境”命名的法典,分为总则、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绿色低碳发展、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编。
原文及链接: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
https://ecro.mee.gov.cn/fgbz/fl/202604/t20260416_114899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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